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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正风清 公道执纪???景县人民法院纪检组长赵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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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5-04-14 11:11:32 打印 字号: | |

赵海燕,男,1962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景县人民法院纪检组长。该同志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公正廉明、严于律已的人格力量,担任纪检组长以来,在景县人民法院树起了作为一名纪检干部的威信。历年来,被省、市、县多次评为处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先进个人。2012年,被中院荣记为个人三等功。 一、注重学习,着力提升干警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 作为一名基层纪检领导干部,赵海燕同志深刻认识到:抓好纪检工作不是为了查处人,而是为了避免绝大部分干部走入误区,为了教育和引导干部洁身自好、廉洁奉公。(一)以身作则,树立廉洁从政的楷模。为了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以身作则,带领干警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和中纪委有关会议精神,认真学习各种先进的管理方法和职业技能,认真学习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主题的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实施纲要》、《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 “五个严禁”“六个不准”等党风廉政规章制度。在他的带领下,干警们自觉地用科学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更高的举起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指导自己的实践;进一步坚定了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信念,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的一致,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侵袭,牢固树立宗旨观念,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二)悉心于本职工作的刻苦实践和钻研,具有很强的能力水平。他脚踏实地、任劳任怨、善于钻研、干一行、爱一行、干啥就干好啥,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实践出真知”,通过实践,他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增长了他在本职工作领域的才干,掌握了做好本职工作的知识和本领,为我院纪检监察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了借鉴。(三)严格自律,具有优秀的道德品质,引领新风尚。他说话真诚,办事认真,做人本分。敢想、敢说、敢做,从不吞吞吐吐,遮遮掩掩,含含糊糊。从不唯利是图,领导、同志和群众给予他以很高评价。从不滥用权力,对自己约法三章,不贪占单位的便宜,不接受宴请和礼品,拒收任何有损干部形象的钱财,并接受全体干警和人民监督,以自己廉洁从政的高尚品德在景县法院树立了一个纪检干部的模范形象,他的行动影响着景县法院的所有干警,为此,涌现出许多带病坚持工作的先进个人。 二、 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和监督管理,确保廉政建设落到实处。 始终把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逢会必讲,警钟长鸣,坚持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加强法官廉政意识教育,提高法官自我约束的能力。另外,还大力倡导廉政文化理念,通过在走廊大厅显著位置悬挂廉政文化字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等措施,进一步加大了管理力度,使廉洁融入干警心田,提升了全体干警的拒腐防变能力。多年来,未发生干警违法违纪现象。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以来,深深感到要抓好纪检监察工作,根本在制度建设,关键在于从源头抵制腐败。在实际工作中,认真总结系统内外反腐败正反两方面的经验,钻研新时期法院党风廉政建设的特点的规律,致力于长效机制的研究与探索。坚持制度创新,先后建立健全了《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警车管理规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办法》等一系列新制度,杜绝公车私用,坚决废除了以案定补制度,消除了可能影响司法公正,滋生司法腐败的制度因素,建立了更加科学的考评与激励机制,使从优待警制度与政策相符、与本院实际相符,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制度保证。 三、 运用科学方法,正确处理涉诉信访工作。 通过加强涉诉信访监督,明确是非界限,找准涉诉信访工作的方向,妥善处理涉诉信访案例,并提出了把群众的上访变为法院法官及其工作人员的下访,特别是纪检监察工作的下访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从释疑解惑的角度解决在基层,提出了以情感人,以德育人,以法管人,以信服人的服务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方法。通过利用科学方法,有效处理了各种涉诉信访案件,办结率达100%,受到了群众的广泛认同和好评,为我院法官及其工作人员队伍的稳定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赵海燕同志以在法院工作多年来的勤政务实、清正廉洁、公道正派的作风,为自己在上级和法院干警中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多年来的纪检监察工作,锻炼了赵海燕同志实事求是、严守纪律的良好工作品质,树立了新时期共产党员、纪检干部的良好形象,努力实践了一名共产党员的庄严承诺——为人民服务。

责任编辑:河北省景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