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胜男同志今年37岁,中共党员,现任景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2000年进入法院。2008年5月,景县法院实行人事制度改革,她由一名审判员调任民二庭担任副庭长,她在那里一干就是五年,由一位经验不足、只具有理论知识的审判员成长为一名办案经验丰富的办案能手。2008年7月任景县法院民二庭副庭长,五年来,吴胜男同志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为先导,在经验不足,任务重、条件艰苦的情况下,锐意进取,克服困难,个人结案数量始终在全院名列前茅。2013年她个人结案66件,所审结的案件调解、撤诉的 49件,调解、撤诉率为75%,诉讼标的额1600万余元。同时案件质量堪称一流,她所审结的案件,做到了无一件超审限,无一件发还、改判,无一件申诉、上访。
一、以身作则,努力搞好审判工作。身教重于言教,喊破嗓子,不如作出样子。吴胜男自担任副庭长后,始终是这样要求自己的。凡是要求干警做到的,她自己首先做到,每天坚持提前半个小时上班,时常早起就下乡办案,晚上有时八、九点钟才返回家中。凡是与吴胜男同志打过交道的人都清楚,她节假日很少休息。在她手中的案件,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要求,五日内送达当事人,只要当事人有空,周六、周日来领法律文书,她都随时接待。在做好自身工作的同时,吴胜男同志注重协助庭长带好队伍,调动全庭干警的积极性,推动审判工作的开展。为提高全庭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她与庭长组织全庭干警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以“三个至上”为指针,严格落实“五个严禁”,努力提高全庭干警廉洁自律的意识。同时,坚持不懈地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全庭干警的审判业务技能明显提高。正是她这种无私奉献的爱岗敬业精神,使各项工作有了长足的进步,在今年综合工作考核中,她在全院的综合排名中名列前茅。
二、增强大局意识,加大审判力度,为企业改制和发展提供司法保障。今年以来,吴胜男同志进一步更新司法理念,深入有关企业,帮助他们排查纠纷,讲解法律意识,促进企业提高法律意识和依法经营的能力,企业有诉讼的案件,她坚持做到尽量多适用简易程序、快审、快结,避免因诉讼周期过长给企业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中国铁路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拖欠王凤鸣85万元,被告在武汉开设帐户,炎炎酷暑三伏天,她前往武汉及时冻结被告账户,仅用20天就将此案调解结案,将货款全部要回。
三、 强化调解,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今年以来,吴胜男同志重新审视诉讼调解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坚持和谐司法,调解优先的原则,将调解作为办案的首选方式,彻底摒弃判决万能,一判事了的审判理念和思维模式,采取灵活多样的工作方法,入情入理地开展调解工作,运用法律之外的思维方式、沟通艺术和社会关系,力求做到让各方当事人都满意的双赢路径,实现案结事了。如今年9月,她受理了路宽与曹学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曹学文的投资近年来不景气,债台高筑,所欠路宽40余万借款难以偿还。曹学文便将自己的车辆抵押给路宽并予以公证,因抵押手续有瑕疵,债权难以实现,曹学文便多次找县委主要领导、司法局,给县委领导写信、打电话、发信息。立案后,经多次调解未果,一纸欠条,如判决非常容易,一判了之,案了但事不了,路宽又多次声称,如债权实现不了就去北京上访。针对此情况,吴胜男同志主动邀请县政法委、信访局及曹学文的有关有经济实力的亲戚参与调解,经苦口婆心多次做思想工作,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分两次履行,第一期款项已圆满履行,此案的调解避免了一件上访案,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