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月零六天,调解结案4件!而且她调解的案件,不是简单的一审案件,而是审判监督庭的案子!这些案子,她都一一耐心劝解,化解矛盾,最终以调解方式结案。她,就是景县人民法院审监庭副庭长,刘宁。
带着敬佩,也带着疑问,笔者对刘宁进行了一次专访。2013年5月13日,刘宁被调到审监庭工作。众所周知,审监庭的案源是经历了一审、二审、再审的诉讼。当事人已经身心疲惫,积怨已深,参加审监的诉讼程序时对法院,对对方当事人都充满怨气。不信任法官,甚至不信任法院,要么传唤不到,要么来了就是先喊闹一番,正常走程序都很劳心费神,何况是调解工作。但就是在这样的审监庭,刘宁还是坚持调解优先,在短短的不到四个月的时间内,圆满调解了四件再审案件,让双方在最后的司法救济中,不但事了了,多年的心结也解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