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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县法院:情系妇女儿童 彰显法律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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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8-17 16:49:21 打印 字号: | |

 

近日,当事人刘某将写有“情系妇女儿童 彰显法律尊严”字样的锦旗送到了景县人民法院少年法庭,感谢李风志法官公正办案,充分保障妇女儿童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火红的锦旗背后是对法院及办案法官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肯定。

被告拒不配合,法官耐心解困境

原告刘某(女)与被告冯某(男)于2006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了两个女儿,本应是令人羡慕的一家。但是,由于原、被告双方婚前缺乏必要的了解,婚后的生活并不是很和睦,双方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2017年原、被告因感情发生纠纷,被告以出门打工为由离家,两个女儿一直跟随原告生活。原告于2020年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在办案法官释法明理和耐心劝说下,原告撤回了起诉,然而,半年多的时间过去了,被告依然没有回家也没有和家里人联系,原告对这份感情彻底失望,便再次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主张两个女儿的抚养权。

主办法官李风志了解案情后,认为本案涉及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应当充分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便优先排期,第一时间联系被告,可是问题随之而来,由于被告离家多年,原告提供的联系方式已经无法联系上被告,主办法官便同办案人员多次前往被告家中送达,由其母亲向被告转交了相关法律文书,同时向被告进行电子送达,依法保障其诉讼权利。

主动征求孩子意见,及时裁判解决纠纷

因原、被告的两个女儿均年满8周岁,为避免两个孩子因诉讼受到二次伤害,让其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经过询问,两个女儿均表示愿意跟随原告共同生活。被告经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其既未尽到一个丈夫的责任,珍惜夫妻之情,也未尽到作为父亲的责任呵护孩子健康成长。为了两个孩子能够健康成长,不改变孩子的生活环境,结合孩子的意见,法官判决原、被告离婚,两个孩子由原告直接抚养,被告承担必要的抚养费。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更加重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问题更加关切。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在审判工作中同样要充分保障未成年人应有的司法地位,保障其合法权益。

景县人民法院少年法庭自设立以来,院领导高度重视并多次强调要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作为少年法庭的宗旨。少年法庭对离婚纠纷、抚养费纠纷等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坚持优先排期、优先调解、优先审理,为保护未成年的诉讼权益,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王真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