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景县法院王千寺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案件,最大程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效统一。
案情简介
原告刘某和被告王某经人介绍相识,双方于2022年12月30日登记结婚,由于双方交往时间较短,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未能建立夫妻感情,在共同生活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经常吵架,导致感情破裂,无法再维持婚姻关系,遂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案件审理
景县法院王千寺法庭接到该案后,承办法官杨茜和法官助理李同浩对案件进行了认真梳理,及时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得知双方因为彩礼及陪嫁物品返还的问题,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考虑到双方婚后共同生活时间不长,双方矛盾积怨较深,承办法官通过电话分别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及时沟通情况,经过法官耐心释法明理,双方当事人消除了分歧,就彩礼、陪嫁物品的返还达成了一致意见。纠纷成功化解后,承办法官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到王千寺法庭签订调解协议,被告当场返还彩礼15万元及购买的金首饰等物品,刘某当场返还被褥等陪嫁物品。至此,该案件仅用时5天就得到了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对法官负责、便民、高效的工作方式表示称赞。
该案的成功调解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宗旨和温度,接下来,景县法院将继续扎实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在为民服务、替民解忧的过程中坚定理想信念,增强责任担当,进一步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幸福感。